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5〕15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学校将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根据《关于推进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的通知》(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5〕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次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对于应在2025年11月(含)之前完成的整改任务,请各牵头单位在附件1中进行进展情况填写,包含开展内容、采取措施和取得成效等,同时填写整改推进任务存在问题、自评是否可以销号及到期未完成内容的预计完成时间等事项,请将填写好的附件1于12月15日下班前发至评估中心张悦OA。
2.同时,对于应在2025年11月(含)之前完成的整改任务,由各牵头单位会同协同单位于12月15日前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模板见附件2)。
二、材料核查
1.学校组建工作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质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经过学校审核确认后,系统内标注为完成状态,并予以“销号”。
2.对于到期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工作组审核研判后分类推进。因招标采购、部门调整等原因未完成的,予以适当延期。无充分理由未完成或无进展的,将进行专项督办,限期落实整改。
3.对于需调整完善的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可会同协同单位共同研究,并向工作组提出申请,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整改工作举措和预期目标做出动态调整和完善。
三、典型案例征集
为更好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目标,学校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可围绕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进行自主申报(附件3)。对于获评优秀的典型案例,学校将予以推广并计入审核评估整改业绩。
联系人:张悦,电话:6576193。
附件:1.截至2025年11月到期的整改任务清单填报版(见标注)
2.审核评估整改材料参考模板
3.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03日